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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助產師助產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第一屆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會議紀錄
一、時間:民國95年8月19日(星期六)下午二時
二、地點:高雄市三民衛生所(高雄市三民區鼎山街660號)
三、出席者:(詳見簽到簿)
理事:楊麗珠等15名
監事:陳澄美等4名
四、列席者:
台南縣助產師助產士公會理事長張美琴
五、請假者:
理事:黃素雅、蔡彩鳳、邱明秀、廖照慧、黃愛珠、蕭邑如、林淑媛、黃淑月、王麗珍、李素娟、梁麗華、謝素卿等12名
監事:何麗雲、蔡秀香、莊淑婷、彭土妹、黃秀蘭等5名
六、主席:理事長:楊麗珠           紀錄:秘書:陳秀梅
七、開會如儀:
八、主席致開會詞:
各位理、監事、各位理事長,大家平安!大家好!
今天在此召開全聯會第一屆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承蒙  各位理、監事於百忙之中出席,無限感激,今後會員代表大會及理、監事會將會北、中、南輪流召開,請理、監事與會員多配合與支持。
理監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外,用以推動會務運作的動力,因此理、監事應親自出席而不能代理,希望全體理監事均能重視理監事會,所以今天的議題希望各位理、監事共同來腦力振盪,並作最好的決策來造福全國會員。
最後要感謝林所長?美為我們準備這麼美好的會議場地及提供茶點服務,並祝各位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九、來賓致詞:略
十、報告事項:
甲、會務報告:
由業務常務許美月報告:詳見議程第1-12頁。
乙、財務報告:
由會計常務黃素雅報告:黃常務請假由總務常務黃鶴珠代為報告。詳見議程第13-16頁及附件一。
丙、監察報告:
由輪值常務監事陳澄美報告:會務運作一切正常。
十一、討論提案:
(一)案由:研商本會常年費繳納案。請討論。
說明:部份縣市因現有會員數比原報會員數少,因而無法繳納。
決議:第一次繳費照原報會員數繳納,第二次以後按新報會員數
繳納。
(二)案由:審核本會四個專業委員會委員名單。請討論。
說明:依內政部核備簡則實施,儘快成立專業委員會以利本會會
務之推動。
決議:請各縣市理事長盡速推薦人選以利委員會組成。
(三)案由:建請基層衛生所恢復助產人員編制,請討論。
說明:依據95.6.1嘉義縣助產師助產士公會嘉縣秀美助字第950011號函建議。提交理監事會研商。
決議 :請各縣市公會理事長協助查尋各衛生所人員編制狀況,提下次會議再議。
(四)案由: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修正案,請討論。
說明:本案將於8月22日再次召開會議。請公會密切注意其動態。
決議:通過。
(五)案由:籌備本會第一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請討論。
說明:擬訂時間、地點、工作分配、紀念品、用餐、會員手冊。
決議:1.時間:95年11月11日下午一時。
2.地點:台中市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
(六)案由:有關理監事參加全聯會相關會議給於補助車馬費乙案,提請討論。
說明:本案己於95年6月28日第一屆第二次常務理監事會議中提案通過。提請理監事會確認。
決議:照案通過,比照自強號車資給予補助。
十二、臨時動議:
(一)案由:醫院裡助產人員編制問題(嘉義市李雅芬理事長提)。
說明:以助產士執照在醫院登錄執業,現因醫院為了評鑑問題,不願將助產人員編列為護理人員而將其降為助理護理人員,因產房沒有規定需助產人員,都以護士或護理師任用。
決議:助產人員為法定醫事人員之一,絕非助理護理人員,請全聯會行文向該醫療院所提出糾正。
十三、散會:下午五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