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機構申請審查流程圖 |
|
|
|
備註: |
|
|
1、 |
首次申請,請上衛生署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系統http://cec.doh.gov.tw 至開課及審查 單位登錄區申請帳號及密碼。 |
|
2、 |
辦理繼續教育課程前30日曆天,主辦單位應向本會提出申請-團体活動-新案申請,填妥各項申請資料,並檢附相關活動議程表電子檔。 |
|
3、 |
急件送審(開課前2-4週內),審查費用以2倍計。 |
|
4、 |
以郵政劃撥或電匯方式付審查費並將費用收據掃描後上傳至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管理系統或傳真收據影本至本會。(資料齊全後,mail通知繳交審查費,確認收到後進行審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