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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會議記錄
中華民國助產師助產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第一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會議記錄
一、時間:民國96年1月24日(星期四)上午10時30分
二、地點:台灣省藥師公會會館(台中市中港路一段302號5F-3)
三、出席者:(詳見簽到簿)
黃愛珠等41名
四、列席者:
內政部社會司 專員 張勝堯
行政院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處 科長 陳妙青
行政院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處 技正 李清冠
各縣市公會理事長
桃園縣 黃愛珠 新竹縣 蕭邑如 苗栗縣 徐素琚 台中縣 葉春鳳 南投縣 蔡春梅 雲林縣 黃鶴珠 嘉義縣 王秀美 彰化縣 黃淑月 高雄縣 黃清碧 花蓮縣 李素娟 台北市 王麗珍 高雄市 楊麗珠 台東縣 蔡惠菊 嘉義市 李雅芬 台南市 許麗卿等15名
顧問 郭素珍 張 弘等2名
記者 馮惠宜(中國時報)、陳美華(台中時報)、鄭文正(聯合報)、徐夏蓮(自由時報)、曾雪蒨(蘋果日報)
五、請假者:
黃秀蘭等25名
六、主席:理事長:楊麗珠 紀錄:陳秀梅
七、開會如儀:
八、頒 獎:
1、特殊貢獻獎:王理事秀美獲得九十五年度全國衛生保健績優志工中的特殊績優貢獻獎。
2、助產之光獎:台中市莊淑婷理事長榮任慈濟綜合醫院台中分院行政副院長。
許常務理事美月榮任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護理部副主任。
林常務理事?美榮任高雄市三民衛生所所長。
洪顧問麗專教授榮任輔英科技大學助產系主任
3、眾望所歸獎:郭顧問素珍教授當選中華民國助產學會第十六屆理事
4、精益求精獎:高考助產師及格者:
台北市:高美玲 花蓮縣:邱明秀
台中市:林桂美 雲林縣:張瓊文
5、服務滿40年資深會員:「助產傳承」獎
施周靜江 許林春蘭 侯陳瑞珠 翁顏永品 阮惠華
沈素梅 傅阿碧 蘇劉信 劉廖彩圭 江雪梨
吳惠敏 許 碧 林廖菜 劉瑞娥 陳晚苡
廖 笑 王林采藻 吳蔡招 吳月耀 陳光惠
林錦鳳 古安妹 張素玉 林楊靜莖 陳束李
黃文英 林秀梅 何惠美 謝春惠 李罔市
彭土妹 吳 信 黃素雅 陳澄美
九、主席致開會詞:
上級長官、各位貴賓,各公會理事長、各位會員代表姊妹們!大家平安!大家好!
今天在此召開中華民國助產師助產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第一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承蒙各位長官蒞臨指導,各位會員姊妹們踴躍出席參加,無限感激。
值此新曆年初舊曆年尾,先向各位拜個早年,祝各位心想事成,諸事如意,大吉大利。
時間過的真快轉眼全聯會成立也滿一年了,這段日子全體會員同心協力,在烈日下耕耘,在風雨中成長,全聯會總算綻放出燦爛曙光令人欣喜。
全聯會成立之初部份會員分不清「公會」與「學會」的性質,以為沒有二樣何以多此一舉,其實不然,我們知道「公會」是職業團體,「學會」是學術團體,職業團體論服務年資,學術團體推研究成果,職業無從屬之分屬證照制度,醫師與理髮師一樣偉大,學術有高下之別屬學位等級,狀元與貢生服飾不同,所以具有醫師執照者方可看病,反之醫學博士也不能懸壺濟世就是這個道理,顯然「學會」不能代表「公會」,「公會」也決不是「學會」,在人民團體法也區分很明白,希望大家都能體會。
今天我們在這裡表揚過去一年中以助產人員的身份在工作崗位上特殊成就與表現的顧問及會員,雖是姐妹個人的成就,卻是我們全體的光榮,尤其在職業領域服務滿40年歲月的資深會員,感謝姐妹們為廣大臺灣婦女同胞奉獻慢長的日子,無論在高山或海邊留下妳們的足跡與蹤影,帶給婦女同胞及成千上萬家庭新生命的喜悅,被稱為臺灣生命之光。
全聯會成立大會時曾提到地方衛生所取消助產人員的編制是我們最大的心痛,這一年來我們努力希望衛生署站在全國衛生行政最高點的立場上能給我們協助,可惜衛生署把問題推給地方政府,當時地方政府僅是依令行事,今日反而要他們承擔責任,看不出衛生署一絲誠意為這群服務台灣基層社會數百年之久的送子觀音一產婆說句公道話。
同樣有關醫療院所的設置標準修正案,幾乎把助產人員刪除,原先的「護產人員」改為「護理人員」,助產人員不見了,所幸全聯會獲悉據理力爭保存一線生機,否則助產人員將從醫療院所不明不白的失?了,又將是一件錐心之痛。
從教育觀點助產人員的養成教育與護理人員並無二致,祇是助產人員加學產科課程及接生技術,現今少數醫療院所不察,禁止助產人員執行「打針」的工作令人不解,依據助產人員法第27條,助產人員於執行正常分娩之接生,得依需要施行灌腸、導尿、會陰縫合及給予產後子宮收縮劑等必要事項,又在助產機構設置標準第四條第七款子宮收縮劑中含口服藥及針劑的明確說明,可見助產人員有獨立打針投藥的行為,所以執行打針對助產人員是勝任愉快的工作,祈望全國醫療院所多給於我們掌聲與鼓勵。
全聯會為了服務全國會員,在未創立刊物之前,以最快速度成立「公會網站」,希望以e化的過程來傳遞公會的訊息,以及接受各位的心聲,希望大家多加利用,每日瀏覽公會網站,增加彼此的溝通與交流。
回顧一年來全聯會的工作儘管千頭萬緒,總能在有限的人力與資源下,做出最大的績效,除了大家共同打拚外,更要感謝公會理、監事及各縣市公會理事長出錢出力共襄盛舉。
公會不是收錢的機構,公會是替會員爭取權益的團體,在助產職業的領域裡,我們的權益不能再受損,缺角的要復原,失去的要找回,小餅要做大這是公會的責任,往日已去成丹青,來時可追待努力,世事無常多變化,自古天下無難事,有志者事竟成。姐妹們努力吧!攜手併肩同心協力向前衝!
最後再一次感謝各位貴賓蒞臨指導,各位姐妹踴躍出席,並祝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十、主管機關代表致詞:
內政部社會司 張專員勝堯(略)。
行政院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處 科長 陳妙青(略)
行政院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處 李技正清冠(略)。
十一、來賓致詞:
中華民國助產學會 郭理事長素珍(略)。
顧問 張 弘(略)。
十二、報告事項:
甲、會務報告:
由常務理事許美月報告:詳見大會手冊第7-16頁。
乙、財務報告:
由會計常務蔡彩鳳報告:蔡常務請假由常務理事黃素雅代理報告:詳見大會手冊第16頁。
丙、監察報告:
由常務監事陳澄美報告:詳見大會手冊第16頁
十三、討論提案
1、案由:請審查本會九十四年度歲入、歲出決算案。
決議:照案通過。
2、案由:請審查本會九十五年度歲入、歲出決算案。
決議:照案通過。
3、案由:請審查本會九十六年度歲入、歲出預算案。
決議:照案通過。
4、案由:請研議本會九十六年度工作計畫案。
決議:照案通過。
5、案由:請研商助產倫理規範內容案。
決議:照案通過。另專案向內政部、衛生署報備。
十三、臨時動議:
1、案由:建請衛生局,偏遠地區及一般鄉鎮衛生所恢復助產人員編制。
提案人:桃園助產師助產士公會理事長黃愛珠。
連署人:廖照慧。
決議:本會已向衛生署建議。
十五、禮成:散會。下午2點30分,大會圓滿成功。
第一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會議記錄
一、時間:民國96年1月24日(星期四)上午10時30分
二、地點:台灣省藥師公會會館(台中市中港路一段302號5F-3)
三、出席者:(詳見簽到簿)
黃愛珠等41名
四、列席者:
內政部社會司 專員 張勝堯
行政院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處 科長 陳妙青
行政院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處 技正 李清冠
各縣市公會理事長
桃園縣 黃愛珠 新竹縣 蕭邑如 苗栗縣 徐素琚 台中縣 葉春鳳 南投縣 蔡春梅 雲林縣 黃鶴珠 嘉義縣 王秀美 彰化縣 黃淑月 高雄縣 黃清碧 花蓮縣 李素娟 台北市 王麗珍 高雄市 楊麗珠 台東縣 蔡惠菊 嘉義市 李雅芬 台南市 許麗卿等15名
顧問 郭素珍 張 弘等2名
記者 馮惠宜(中國時報)、陳美華(台中時報)、鄭文正(聯合報)、徐夏蓮(自由時報)、曾雪蒨(蘋果日報)
五、請假者:
黃秀蘭等25名
六、主席:理事長:楊麗珠 紀錄:陳秀梅
七、開會如儀:
八、頒 獎:
1、特殊貢獻獎:王理事秀美獲得九十五年度全國衛生保健績優志工中的特殊績優貢獻獎。
2、助產之光獎:台中市莊淑婷理事長榮任慈濟綜合醫院台中分院行政副院長。
許常務理事美月榮任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護理部副主任。
林常務理事?美榮任高雄市三民衛生所所長。
洪顧問麗專教授榮任輔英科技大學助產系主任
3、眾望所歸獎:郭顧問素珍教授當選中華民國助產學會第十六屆理事
4、精益求精獎:高考助產師及格者:
台北市:高美玲 花蓮縣:邱明秀
台中市:林桂美 雲林縣:張瓊文
5、服務滿40年資深會員:「助產傳承」獎
施周靜江 許林春蘭 侯陳瑞珠 翁顏永品 阮惠華
沈素梅 傅阿碧 蘇劉信 劉廖彩圭 江雪梨
吳惠敏 許 碧 林廖菜 劉瑞娥 陳晚苡
廖 笑 王林采藻 吳蔡招 吳月耀 陳光惠
林錦鳳 古安妹 張素玉 林楊靜莖 陳束李
黃文英 林秀梅 何惠美 謝春惠 李罔市
彭土妹 吳 信 黃素雅 陳澄美
九、主席致開會詞:
上級長官、各位貴賓,各公會理事長、各位會員代表姊妹們!大家平安!大家好!
今天在此召開中華民國助產師助產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第一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承蒙各位長官蒞臨指導,各位會員姊妹們踴躍出席參加,無限感激。
值此新曆年初舊曆年尾,先向各位拜個早年,祝各位心想事成,諸事如意,大吉大利。
時間過的真快轉眼全聯會成立也滿一年了,這段日子全體會員同心協力,在烈日下耕耘,在風雨中成長,全聯會總算綻放出燦爛曙光令人欣喜。
全聯會成立之初部份會員分不清「公會」與「學會」的性質,以為沒有二樣何以多此一舉,其實不然,我們知道「公會」是職業團體,「學會」是學術團體,職業團體論服務年資,學術團體推研究成果,職業無從屬之分屬證照制度,醫師與理髮師一樣偉大,學術有高下之別屬學位等級,狀元與貢生服飾不同,所以具有醫師執照者方可看病,反之醫學博士也不能懸壺濟世就是這個道理,顯然「學會」不能代表「公會」,「公會」也決不是「學會」,在人民團體法也區分很明白,希望大家都能體會。
今天我們在這裡表揚過去一年中以助產人員的身份在工作崗位上特殊成就與表現的顧問及會員,雖是姐妹個人的成就,卻是我們全體的光榮,尤其在職業領域服務滿40年歲月的資深會員,感謝姐妹們為廣大臺灣婦女同胞奉獻慢長的日子,無論在高山或海邊留下妳們的足跡與蹤影,帶給婦女同胞及成千上萬家庭新生命的喜悅,被稱為臺灣生命之光。
全聯會成立大會時曾提到地方衛生所取消助產人員的編制是我們最大的心痛,這一年來我們努力希望衛生署站在全國衛生行政最高點的立場上能給我們協助,可惜衛生署把問題推給地方政府,當時地方政府僅是依令行事,今日反而要他們承擔責任,看不出衛生署一絲誠意為這群服務台灣基層社會數百年之久的送子觀音一產婆說句公道話。
同樣有關醫療院所的設置標準修正案,幾乎把助產人員刪除,原先的「護產人員」改為「護理人員」,助產人員不見了,所幸全聯會獲悉據理力爭保存一線生機,否則助產人員將從醫療院所不明不白的失?了,又將是一件錐心之痛。
從教育觀點助產人員的養成教育與護理人員並無二致,祇是助產人員加學產科課程及接生技術,現今少數醫療院所不察,禁止助產人員執行「打針」的工作令人不解,依據助產人員法第27條,助產人員於執行正常分娩之接生,得依需要施行灌腸、導尿、會陰縫合及給予產後子宮收縮劑等必要事項,又在助產機構設置標準第四條第七款子宮收縮劑中含口服藥及針劑的明確說明,可見助產人員有獨立打針投藥的行為,所以執行打針對助產人員是勝任愉快的工作,祈望全國醫療院所多給於我們掌聲與鼓勵。
全聯會為了服務全國會員,在未創立刊物之前,以最快速度成立「公會網站」,希望以e化的過程來傳遞公會的訊息,以及接受各位的心聲,希望大家多加利用,每日瀏覽公會網站,增加彼此的溝通與交流。
回顧一年來全聯會的工作儘管千頭萬緒,總能在有限的人力與資源下,做出最大的績效,除了大家共同打拚外,更要感謝公會理、監事及各縣市公會理事長出錢出力共襄盛舉。
公會不是收錢的機構,公會是替會員爭取權益的團體,在助產職業的領域裡,我們的權益不能再受損,缺角的要復原,失去的要找回,小餅要做大這是公會的責任,往日已去成丹青,來時可追待努力,世事無常多變化,自古天下無難事,有志者事竟成。姐妹們努力吧!攜手併肩同心協力向前衝!
最後再一次感謝各位貴賓蒞臨指導,各位姐妹踴躍出席,並祝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十、主管機關代表致詞:
內政部社會司 張專員勝堯(略)。
行政院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處 科長 陳妙青(略)
行政院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處 李技正清冠(略)。
十一、來賓致詞:
中華民國助產學會 郭理事長素珍(略)。
顧問 張 弘(略)。
十二、報告事項:
甲、會務報告:
由常務理事許美月報告:詳見大會手冊第7-16頁。
乙、財務報告:
由會計常務蔡彩鳳報告:蔡常務請假由常務理事黃素雅代理報告:詳見大會手冊第16頁。
丙、監察報告:
由常務監事陳澄美報告:詳見大會手冊第16頁
十三、討論提案
1、案由:請審查本會九十四年度歲入、歲出決算案。
決議:照案通過。
2、案由:請審查本會九十五年度歲入、歲出決算案。
決議:照案通過。
3、案由:請審查本會九十六年度歲入、歲出預算案。
決議:照案通過。
4、案由:請研議本會九十六年度工作計畫案。
決議:照案通過。
5、案由:請研商助產倫理規範內容案。
決議:照案通過。另專案向內政部、衛生署報備。
十三、臨時動議:
1、案由:建請衛生局,偏遠地區及一般鄉鎮衛生所恢復助產人員編制。
提案人:桃園助產師助產士公會理事長黃愛珠。
連署人:廖照慧。
決議:本會已向衛生署建議。
十五、禮成:散會。下午2點30分,大會圓滿成功。